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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8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池市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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