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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物流车市场的2016好尴尬,2017会不会大爆发?

2016年纯电动物流车市场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好尴尬!原因众所周知,直至去年12月初,专用车才进入推荐目录。由此可见,纯电动专用车市场政策市特征非常明显,市场内生需求较小,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偏移。

政策明朗,预期稳定,行业趋于理性,是纯电动物流车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前提。1-5批推荐目录推倒重来,2016年的纷纷攘攘已经过去。2017年将是新的起点,也是纯电动物流车市场真正的发展元年。

新规、新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让我们再次来不厌其烦地重新梳理下影响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要点;同时对进入1-9批免征购置税目录且进入4-5批推荐目录的运输类纯电动专用车进行梳理统计,分析政策法规对纯电动物流车市场的影响。

“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摘自《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解读:

专用车品类多、种类杂,以单位电量补贴简单高效,单位电量补贴力度与纯电动乘用车基本相当。

不同分段补贴标准给出了一个明确导向:鼓励小型专用车,利好城市物流车辆,特别是蓝牌物流车。减少对大型专用车辆的支持力度,不利于电池企业。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运输类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摘自《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

解读:

能量密度要求问题不大。

单位载质量能耗对于部分总质量2吨左右车型以及封闭式货车(微客、轻客、MPV)来说有难度,高比能电池应用为提高车型Ekg主要途径。

“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摘自《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解读:

产品安全性、可靠性要求高,钱不好拿,推广成本增高。

“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了审查的,免予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整车投资项目手续、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有关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自制自用新能源汽车底盘的改装类客车、改装类专用车生产企业,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满足本规定的审查计划,于24个月内通过审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及主要问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写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摘自《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生产企业应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摘自《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解读:

车不好造,门槛加大,企业要加大研发、生产、服务投入。行业将整合,利好传统大型商用车企业。

梳理完政策,我们再来看市场需求。如何推广应用,除了考虑纯电动商用车的属性(成本、路权、效率)以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当地政策支撑、充电设施等,在以上基础上寻找合适的运营场景,开创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以下为去年的部分物流车订单情况。

积蓄了近一年的力量以后,可以预见2017年纯电动物流车的销量同比暴增是大概率事件,总质量3.5-4.5t的厢式货车(轻卡、铁锂电池)及2-3.5t的封闭式货车(微客轻客、三元电池)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主流车型。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车研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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