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骗补清查工作已接近尾声,24家企业或被定性
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随着财政部五家典型企业名单的发布本已告一段落,近日工信部又发出涉及7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单,这不禁引人思考,涉及骗补的企业究竟有多少家?此前网络流传的涉及72家企业骗补名单是否属实?根据第一电动网作者对财政部文件、骗补名单的解读以及对相关企业和知情人士的采访,可以初步判断:涉及骗补企业将分为两种类型处理,被定性为骗补的企业或有24家。
问题企业按两种类型分类处理
2016年9月8日,财政部公布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核查处置结果,抓出5家典型企业: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河南少林。这五家企业中,除了吉姆西通过各种虚假手段骗取补贴外,其余四家企业的共性问题为:车辆在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有牌无车”类骗补企业。
除了被抓典型的五家骗补企业,通报中还提到“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我部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一是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结合工信部第二批发布的7家骗补企业名单来看,目前,“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实不符”这三类问题企业的行政处罚方式均为:撤销问题车型产品《公告》、暂停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责成整改。而对涉及“车辆闲置”问题的企业目前尚未发布相关惩处名单。
被定性为骗补企业或有24家
第一电动网作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对于骗补企业的处罚主要由财政部和工信部两个部门在进行,财政部的处罚主要在骗补资金方面,处罚信息是否公开取决于企业意愿,而工信部的行政处罚则是有一家算一家都要进行公告。”
目前,工信部和财政部已公布的企业共计12家,那么还有多少家企业被定性为骗补企业且面临处罚?对作者提问是否一共有24家企业时,该人士没有回应。
为何作者推测24家企业被定性为骗补?同时参考此前网络流传的骗补大名单及12家公布的骗补企业名单,这12家被处罚的企业全部在大名单之内,同时作者注意到,如果只看“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实不符”三项骗补指标,被处罚企业的车辆数量仅有3家不一致,其余9家完全一致。
这难道意味着处罚部门仅将“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实不符”定性为骗补行为,“车辆闲置”问题未被定性为骗补?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根据此前网络流传的骗补大名单可以推测,被定性为骗补的企业共有24家,目前还有12家企业罚单尚未公布。
为了验证作者的推测,作者采访了一家涉及“车辆闲置”问题的企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知道最近审计署在查这个事情,应该是到车企和运营企业都查。主要查的还是车辆投入运营的情况,目前没收到通知。” “您的意思是目前车辆闲置已经不归类在骗补了是吗?”作者追问,“闲置涉及到国补到位时间,根据投入运行的时间点,才能申报补贴,以及根据实际运行年份,按这个年份的䃼贴标准给补贴,算不上骗补。”
关于“车辆闲置”问题的审查,另外一家车企的负责人表示,后续补贴的发放都要根据车辆的运营情况进行,“既然给你补贴,就一定要跟踪你的情况,要定期检查。”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整个骗补事件以及后续的补贴政策、准入政策的调整对行业的影响比较大,行业会经历一个阵痛期,但从长远看,这有利于扶大扶强,对行业来说是好事。”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新能源骗补事件已经接近尾声,并将五家典型企业以外的问题企业总体按照两类划分进行处理:第一类是“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第二类是“车辆闲置”的问题企业。据相关人士透露,第一类“骗补企业的清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有个别申诉的企业,相信也已经接近尾声。”而第二类的问题企业可能还要经过审计署核查,给予相应的处罚结果。
作者:肖莹 章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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