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告温州车主侵犯名誉权一案胜诉
日前,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温州特斯拉车主)名誉权纠纷案,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被告车主陈某向原告特斯拉赔礼道歉,并支付原告赔偿款5万元。
【图为判决书部分内容】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社交平台其使用的账户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不少于90日,并支付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偿款5万元;驳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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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温州市鹿城区双乐住宅区小区停车场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国产Model 3高速冲撞停车场入口的阻拦杆,随后又与停车场内的车辆发生严重碰撞。事故后,车主伤势严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在距离停车场100米时,Model 3失控突然加速、刹车失灵。
随后特斯拉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从总部派出专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021年5月24日,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下属司法鉴定机构详细介绍了检测过程,在整个检测过程中,有两组数据,一组来自特斯拉总部后台的数据,另一组来自当事特斯拉车上EDR的数据,这两组数据可以反映碰撞发生之前车辆的状态以及驾驶员的操作情况。检测机构通过特斯拉一方,从位于美国的特斯拉总部后台,提取了这辆车子事发之前传输到后台的数据,和EDR的数据进行了印证。
此前在5月份,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曾公布调查结果:2020年8月12日发生的高速冲撞停车场并导致连环撞车事件系车主踩错踏板,即把油门踏板当成刹车踏板。下图为车主收到的检测报告详情。
从车主收到的检测报告来看,分析说明中写明:在两次碰撞前均制动踏板开关均为OFF状态(未踩下),加速踏板中间有松了2次(有2次记录为0),结合监控视频,车辆冲进停车场时制动灯未亮,即事发时驾驶人脚未踩制动踏板。
通过数据印证,看到的情况是车主在发生碰撞前,脚没有踩制动踏板,而是踩在加速踏板上。车子是处于持续加速的状态,而且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温州陈先生事故发生时,特斯拉撞击速度高达120km/h。(部分图片来源 @用户18606666689;编译/汽车之家 张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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