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加快广西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覆盖率,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致公党广西区委在今年”两会”提出”关于加快广西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提案,建议政府应加快广西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打破制约瓶颈。
致公党广西区委的提案认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广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颁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0〕40号),提出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万辆,到2015年达到8万辆,新能源汽车开始在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使用,并逐步占一定比例;南宁、柳州、桂林等试点城市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并逐步完善。
但与此同时,制约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因素也很多,如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尚不成熟,区内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尚未开展,在电动汽车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的规划、用地审批、政策扶持、税收优惠、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行业归口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严重滞后等等。
提案建议,为了加快广西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政府部门应把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广西及其14个地级市的”十二五”规划;启动和加强广西电动汽车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开放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经营市场;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融资平台,把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应用;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的管理监督体系等。
提案提到,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巨大,建设覆盖面广泛,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广泛开展研究、拓宽投资管道、引入良好机制,才能把这项基础工程建设到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及各相关市政府要研究规划区内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政策,包括财政预算投资政策、政府补贴政策、电费优惠政策、用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车辆入户优惠政策等。
如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站用地规模指标,保障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方面配套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出台购买电动汽车和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的鼓励政策和资金补助、扶持方案等。
提案建议在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方面,广西的14个地级市从2012年到2015年4年内,应当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领域加强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其中公交客车应用电动汽车应占50%以上,出租车占30%以上,公务、环卫和邮政车等占10%。
( 编辑/李艳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