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车企要求奥巴马修改电动车最高“发声”标准
美国政府2011年曾出台法案,规定电动汽车时速在18.6英里以下需具备自动”发声”功能,但部分车企要求奥巴马降低这一标准。
据底特律新闻网报道,包括丰田汽车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在内的车企认为,电动汽车时速在12.4英里以下有”发声”功能即可,标准太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技术也过于复杂。
该标准计划于2014年9月开始实施,但以上车企认为,这个时间点不可能实现政府要求。车企表示,如果不修改最高”发声”标准,希望将此标准实施时间延迟至2018年。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估计,满足”发声”要求的车辆成本每辆较之前高35美元,但车企表示,实际数字远高于NHTSA的预估。目前,NHTSA尚未对此事置评。
( 编辑/李媛媛 )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为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来源。
相关内容
全部评论·0
暂无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