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8部门发文: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
2月6日,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等多条相关事项。
图片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具体来看,《通知》支持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河南省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研究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同时,要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通知》提及了要加大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更新替代的推进力度。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各地区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了河南省各地区要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气货车和汽油车,加快淘汰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研究补助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
来源:盖世汽车
作者:Lo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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