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将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1170万元
6月28日消息,据三亚市商务局发布的显示,三亚将开展“精彩三亚 乐享盛惠”2023年政府消费券投放活动,其中,三亚将投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1170万元。今日(6月28日)起,将投放第一期3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
图片来源: 三亚市商务局公众号截图
具体来看,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购车日期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适用对象为符合购车条件的居民和游客。
本次活动参与要求是,购车人(非企业)须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三亚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新能源车(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正规发票;新购置新能源车须于8月31日前在三亚市完成上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消费券发放标准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源: 三亚市商务局
消费券发放规则为,购车人新购车辆在三亚市完成上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在最近的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营业网点提交材料,登记相关信息,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汽车消费券红包。需注意的是,购车人需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二类或者一类钱包,且建设银行个人钱包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消费券活动。
消费券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在申请日后4个工作日内发放,并以短信形式告知购车人。红包金额为消费券审核通过金额,红包可在三亚市指定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消费,不能转给他人或者兑回本人银行账户,红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59,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数字人民币红包系统将统一收回。
此外,官方强调,活动期内每名购车人限申请一次(一辆车)汽车消费券,时间以购车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如发生退货、交易撤销,则视为放弃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不得以退货后的相关材料作为审核材料提交。如出现汽车销售商户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刷错设备、填错信息),导致购车人无法参与活动,由商户、购车人自行负责。
来源:盖世汽车
作者:Lo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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