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联合发文,将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
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该措施主要指出几点:
鼓励限购地区尽早定下全年购车指标,并且城区/郊区指标需要差异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
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淘汰报废,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多方面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的购置及使用成本,包括购置税减免,充换电设备电价降低等。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进一步下沉,应推进农村电网进一步建设。
而在用户最关心的新能源汽车补能方面,截止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310万辆,而充电基础设施只有521万台,车桩比大概是2.5:1。距离工信部此前提出的「2025年实现车桩比2:1,2030年实现车桩比1:1」,还有一定的距离。对此,《措施》也大力鼓励充换电的建设。
相关内容
全部评论·136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