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10余家生产企业将受益新能源汽车新政
作者日前从山东省德州市新能源产业办公室获悉,9月17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13——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生产车身长度6米及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将达30万——50万元。根据此政策,德州市将有10余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获利。
政策将破除地方保护壁垒
据了解,全国共有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虽然德州市并未列其中,但按照《通知》要求,申请示范城市或区域需满足”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据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政策将能够有效地破除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地方保护主义壁垒,有利于德州市具备技术实力和成本优势的新能源汽车企业打开省外市场,快速实现产业化。
同时,本轮新能源补贴政策将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向当地财政、科技部门申请补贴资金预拨。这一资金划拨方式更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顺利拿到补贴款。
纯电动客车将获高额补贴
《通知》提出,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车身长度进行补贴,其中6≤ L<8米的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30万元,8≤ L<10米的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40万元,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50万元。
跟之前的政策相比,本次政策扩大了纯电动客车的补贴范围,6米以上10米以下的中、轻型客车也将获得巨额补贴。
据德州市新能源产业办的工作人员介绍,纯电动客车补贴超预期,说明中央仍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向纯电动方向发展,该政策将刺激德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在纯电动客车领域的研发及投入。
插电式混合动力补贴下降
在此次补贴政策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仅补贴10米及10米以上车型,且单车补贴额下降至25万元,而在此前的政策和”3000——5000台混合动力补贴”政策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混合动力客车同样享受最高42万元补贴,以此计算单车补贴额最大下降幅度达到40%。
新能源乘用车按续航里程补贴
未来,新能源乘用车将按续航里程为标准补贴,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的纯电动车每台补贴6万元,续航里程150——250公里之间的纯电动车,每台补贴5万元,续航里程15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车,每台补贴3.5万元。纯电驱动下续航里程超过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台补贴3.5万元。
新能源汽车企业迎来新机遇
据了解,截至目前,德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达10余家,年产量达10万辆。新能源汽车目前的实现方式大体有三种:纯电动、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车。随着油价的大幅上涨,新能源汽车逐步被市场接纳。
到今年,德州市形成年产新能源客车5千辆、电动轿车10万辆、电动三轮车10万辆、电动自行车100万辆的生产能力,其中出口电动微型轿车1万辆。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销售收入达50亿元,利税总额10亿元。
今后,德州市将更加积极地引导地方和社会投资,鼓励积极性高、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依托现有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陵县、武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陵县以富路车业为依托,重点发展电动轿车、电动三轮车,引进相关配套生产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微型新能源车产业基地。武城以齐鲁客车为依托,重点发展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引进相关配套生产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新能源客车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