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汽车补贴政策继续 标准不变门槛提高
财政部9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通知称,继续开展发动机排量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维持推广补贴标准不变,但是油耗要求和污染物排放要求提高。新一轮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15年底。
通知明确,对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这项《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根据通知,现行1.6升及以下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执行到2013年9月30日。三部委将组织专项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新一轮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时间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比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新推广政策门槛有所提高。其一是,推广车辆要达到的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提高。以整车整备质量超过1205千克的车辆为例,新政策要求其百公里油耗低于5.9升;而上一轮的政策中,只要达到油耗百公里6.3升(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或装有手动档变速器的车辆)和6.6升(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或装有非手动档变速器的车辆)即可。2011年版的节能环保汽车油耗门槛定在6.9升,新政策则要求在5.9升以下。
节能环保汽车的油耗标准提高是应有之义。节能汽车的定义本身,就是指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阶段的节能汽车油耗标准都要向下一阶段看齐。本次的节能汽车标准,参照的可能是2017年间应当实现的油耗目标值。
新一轮节能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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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
L/10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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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
L/100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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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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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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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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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CM≤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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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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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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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CM≤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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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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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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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CM≤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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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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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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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CM≤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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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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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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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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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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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确定的节能汽车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
整车整备质量(CM)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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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两排及以下座椅且装有手动挡变速器的车辆
L/1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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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或装有非手动挡变速器的车辆
L/1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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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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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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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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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CM≤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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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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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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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CM≤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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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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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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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CM≤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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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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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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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CM≤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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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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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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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CM≤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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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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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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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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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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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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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推广车辆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Ⅰ型试验的限值要求,包括一氧化硫、细微颗粒物等。2010年的推广政策中并无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此外,新推广政策还特别提出,鼓励采用发动机怠速启停、高效直喷发动机、混合动力、轻量化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这也是上一轮推广中没有涉及的。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将对节能环保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以不磨合方式进行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试验所采用的渐变系数调整为0.95。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7月曾发布名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的调查研究表示,截至当时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贴资金166亿元,支持推广的节能汽车超过584万辆,成效显著。随着补贴进入,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目前每月21万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