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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城市入选试点 三年内推广1.5万辆新能源汽车

  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出炉,湖北省武汉、襄阳两市成功入围。按计划,2013年至2015年,两市将推广应用超过1.5万辆新能源汽车。武汉市科技局昨表示,”汉版”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正在制定中。

  今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不低于5000辆。

  此后,四部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定北京、天津、太原等28个城市、区域为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根据《通知》规定,武汉、襄阳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

  据悉,只有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城市的,才能享受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通知》规定,试点城市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每辆可获得国家一次性3.5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间接财政补贴(补贴给车企,售车时从售价中扣除补贴额度)。

  武汉、襄阳两市入围国家试点,意味着两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得国家层面的补贴。为加大推广力度,在国家补贴之外,武汉还计划配套出台地方补贴政策,具体政策正在制定中。目前,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已出台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地方配套补贴最高6万元。

  新能源汽车包括家用电动汽车和主要应用于公交车的天然气、混合动力汽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所长胡润洲说:”现在天然气供应压力大,此次,国家补贴重在推广应用电动汽车。”他说,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存在两大难题,一是攻克高能电池的技术难关,保证行车里程和安全;二是必须解决其充电、维修等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

  ”武汉、襄阳汽车产业基础良好,尤其是武汉,拥有多个新能源汽车基地,有研发优势。”胡润洲说,推广新能源汽车,对促进经济发展、减少传统能源依赖,降低空气污染意义重大,此次名单的公布,意味着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入新阶段。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严运涛 张珊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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