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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盖世汽车讯 9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

北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受贿洗钱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图片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徐和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和谊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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