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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潍坊新能源车推广计划 新增出租车必须采购新能源车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底潍坊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10辆,其中公交车800辆,出租车900辆,公务车500辆,其他车辆2810辆。

根据推广意见,潍坊市将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比例补贴消费者。另外,潍坊市规定公交领域新增公交车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公交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比例。规定新增出租车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

第一电动网新闻图片

推广目标:5010辆

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在潍坊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10辆,其中,2014年1770辆(公交车320辆,出租车350辆,公务车200辆,其他车辆900辆,充电桩2000个),2015年3240辆(公交车480辆,出租车550辆,公务车300辆,其他车辆1910辆,充电桩3010个)。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外地品牌数量不低于30%。重点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优先推广纯电动汽车。今后,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比例。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市政、环卫等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70%,且逐年提高比例。

公交领域新增公交车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更新公交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比例。新增出租车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由专门公司进行运营;现有出租车企业更新出租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采用租赁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建设充换电站12座

到2015年潍坊市将配套建设充换电站12座(2014年寿光、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各1座,2015年潍城2座、青州、诸城、高密、昌邑、安丘、昌乐、临朐各1座)。

重点推进超市、商场、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小区停车场地有计划建设符合要求的自用充电设施,支持单位用户在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规范的专用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要在场地、电力等方面满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要求,预留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

政策保障:按国家和潍坊市1:1补贴

汽车购置方面。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潍坊市补助资金筹集:中心城区补助资金由市、区(含市属开发区)各承担一半,县(市)级补助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行筹集。对各县(市)超额完成潍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的部分,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一半。

潍坊市将根据国家规定,对购买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对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租赁或服务的企业,运营车辆规模在100辆以上的,自开业经营之日起,按其租赁收入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给予等额补助。

汽车产业方面。潍坊将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潍坊市现有汽车整车资质和专用车资质企业,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专用车公告目录,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新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专用车生产公告目录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新能源汽车领域获得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潍坊市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订。承担国家、国际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生产企业,优先推荐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潍坊市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150%摊销;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所得税。

配套设施方面。潍坊市对新建公共充换电项目,原则上引入市场化机制,采取股权、债权等方式进行扶持。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费用,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其中中心城区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筹集,县(市)级补助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行筹集。

潍坊市为电动公交客车和出租汽车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尽量结合现有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建设。全市电动公交客车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由国家电网建设的,与国家电网变电站建设用地同等政策,实行划拨供地;其他企业投资建设的,按照《潍坊市重点产业招商优惠政策》给予优惠支持。

市场反应:凯马汽车等将受益

本次规划的出台最受益的当属潍坊市本土企业,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有北汽福田、凯马汽车、威能电源、潍柴动力、比德文动力、瑞驰汽车等。

潍坊市到2015年将推广新能源客车800辆,最受益的是中通客车、重汽豪沃客车、山东沂星客车、青岛申沃客车、亚星客车等山东省本土客车企业。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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