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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目录”知多少?TA们还能“活”多久?

“新车目录”、“推广目录”、“免购置税目录”、“车型目录”“电池目录”......在新能源汽车行业里,大家接触最多的就是国家和地方发布的各种目录,那么你真正了解这些目录吗?未来这些目录将何去何从?

一、详解各种“目录”

1、新车公告:已发布304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简称“新车公告”或“新车目录”),其犹如“准生证”,汽车企业及产品只有进入该目录,企业的产品才能在市场销售。

自2007年起,国家为整顿和规范车辆生产秩序,加强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截至目前,该目录已发布304批。未来,国家不会取消对汽车企业及产品的公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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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电动网整理了第293批-第305批公示的新能源车型,其中新能源乘用车360款,新能源客车2045款,纯电动专用车1283款。从车型分布来看,新能源汽车市场还是以公共交通领域为主。上图可以看出,从第301批开始,各车型分布开始均衡,这是否意味着未来私人领域与公共交通领域将平衡发展。

2、推广目录:2017年发布12批,3233款车型进入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简称“推广目录”),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只有进入该目录,才能获得国家补贴。

新能源汽车行业资深人士都知道,“推广目录”之前的目录名称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俗称“老目录”)。2009年1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2月,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被纳入 “老目录”中的乘用车才能获得补贴。“老目录”共发布76批。

2015年4月,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纳入“推广目录”的车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2016年1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首批“推广目录”,同时“老目录”于2016年1月1日起废止。“推广目录”的出台,对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体重要的意义,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推广目录”被认为是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通俗来讲就是得到国家的技术认可,享受国家的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由于2016年“骗补”事件的发生,2016年底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产品技术要求提升。因此2016年发布的1-5批目录需重新核定,企业按新的技术要求重新申报。

2017年,工信部累计发布12批推广车型目录,共包括224户企业的3233个车型。其中新能源乘用车381款(包括361款纯电动车和20款插电式混动车),占比12.8%。2018年2月,工信部已发布2018年第一批推广目录,共包括59户企业的118个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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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以看出,由于补贴政策的调整,2017年1-3批重新申请车型和新开发车型叠加,提升了新能源车型数量。之后,推广目录的管理趋于常态化且更为苛严,推广车型大体控制在20-30款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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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纯电动车型进入推广目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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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插电式车型进入推广目录情况

纯电动车型中,吉利以52款进入最多,其次为北汽和江南汽车。插电式车型则被比亚迪、广汽、华晨宝马、上汽、吉利五家承包,比亚迪以8款位列第一。

3、免购置税目录:发布16批,再延续三年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免购置税目录”),企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该目录,才能享受免征购置税。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自2014年9月1日起至今,我国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实施目录制管理。车辆免征购置税不仅能减轻企业负担,而且能促进终端消费市场。

截至目前免购置税目录已发布16批,共7042款车型入选。其中纯电动乘用车565款,占比8%,纯电动客车3510款,占比达49.8%;插电式乘用车101款,占比1.4%,插电式客车900款,占比12.8%,纯电动专用车1936款,占比27.5%,插电式混动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车2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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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分布来看,纯电动客车占比最多,其次为纯电动专用车和插电式客车。纯电动和插电式乘用车的占比相对来说还是较少。从第九批目录开始,燃料电池车开始进入目录,多数为客车和专用车。

从数量上来看,从第十二批开始,新能源车型数量呈现相对减少的趋势,这是由于第9批、第10 批目录发布时,正是新能源汽车骗补核查时期,而且国家发布了新的补贴政策,产品技术要求提高。中机中心将2016年发布的前5批推广目录重新核定,车企调整产品重新提交申请以进入新目录,促使目录车型增多。之后,国家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监管力度,免购置税目录逐步收紧,门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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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将进入免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型数量与各年销量进行对照可见,国内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与免购置税目录车型数量趋势较为一致。

4、免车船税目录:共发布三批,现已取消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免车船税目录”),企业的新能源车型进入该目录,可以免车船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且通过《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之后发布2批目录。

2015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政,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且通过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之后工信部仅发布1批目录,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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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车船税目录共发布三批,进入的新能源车型745款,多数为纯电动客车。自2015年9月第三批目录发布后,之后工信部再无发布免车船税目录的公告。有业内人士表示,免车船税目录已与免购置税目录合并,所以不再发布免车船税目录。

5、电池目录:共发布四批,现已取消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简称“电池目录”),源于工信部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明确对符合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工信部共发布了四批“电池目录”,宁德时代、沃特玛、天津力神、万向A123、比亚迪、比克、中航锂电、星恒、盟固利、多氟多、天津中聚、光宇电源等57家电池企业入围。

2016年11月22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明确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2015年版规范条件中是2亿瓦时)。另有消息称国家欲将“电池目录”与“推广目录”挂钩,引发业界一片哗然,一时争论不断。

直到2017年1月6日,工信部发布新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未提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因此《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未发布,“电池目录”也不再发布。业界争论终平息。

6、地方“备案目录”:北京率先取消备案制

除了国家的各种“目录”外,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等地也推出各自的“车型目录”(也称“备案目录”或“地方保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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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

备案政策:《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2015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备案时间:2014年

备案情况:北京市从2014年开始实行新能源汽车目录制,到了2015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准入方式发生改变,由目录制改为备案制。除纯电动小客车实施备案制外,纯电动客车和专用车同样也实行。据第一电动网统计,2016年北京市共发布6批纯电动客车备案目录,共有5个外地车企的9款车型入选。同时,北京市发布了5批纯电动专用车备案目录,共有9家外地车企的19款车型进入目录。截至到2016年底,39家企业、122款车型获准进入北京市场。

此外,2016年底,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方案出台,方案要求地补额度不能超过中央补贴的50%,而且对新能源产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技术标准。为此,北京市调整了纯电动车补贴标准并对车型和产品的备案信息作了重新核定。2017年共发布7批备案目录,113款新能源汽车进入北京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科委2月28日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明确“改变事前备案管理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在京销售新能源汽车从产品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一致性抽检和评估。”这意味着北京今后将不再发布“备案目录”。

另外,除了“备案目录”,北京从2002年12月25日开始发布《2003年度第一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只有进入该目录,车企的产品才能在北京上牌。从《2011年度第十七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开始,该目录单独列出了“电动车型目录。进入2018年,电动车型目录已发布了三批。未来电动车型应该很容易进入该目录,因为电动车不涉及排放的问题,但是插电式混动车型就比较难了,目前比亚迪和荣威等插混车型进入了该目录,已在北京上牌。

(二)上海

备案时间:2013年

备案政策:《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备案登记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车型备案登记要求 (2017年)》 

备案情况:上海市从2013年开始实行新能源汽车目录制,共发布2批《上海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车型产品信息》,2014-2015年共发布九批《上海市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车型产品信息》。由于上海公布地方补贴车型目录受到多方质疑,之后新能源汽车补贴车型目录改为了备案制。2017年共发布九批《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备案信息》,共有155款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和商用车进入上海市场。

(三)天津

备案时间:2016年底

备案政策:《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

备案情况:2016年底,天津市共发布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名单》,共有56款新能源车型进入天津市场。2017年7月,按照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等文件规定,天津市开始发布《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审查的新能源车型名单》,截至2017年底,共有183款乘用车和专用车型进入天津市场。

(四)海南

备案时间:2016年底

备案政策:《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的通知》

备案情况:海南在2016年底发布两批《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有316款纯电动乘用车、客车和专用车型入选。由于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海南省对车型目录作了调整。2017年共发布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655款纯电动乘用车、客车、专用车入选。

二、各“目录”未来趋势

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将在2020年底全面退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补贴。为应对2020年后政府补贴退出以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市场化补贴机制,“双积分管理办法”将成为政府补贴的延续。

2020年后,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取消,“推广目录”也会随之取消。另外,“免购置税目录”的有效期为3年,2020年以后“免购置目录”也可能不再发布,新能源汽车可能不再享受免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地方“备案目录”方面,在国家三令五申地督促下,北京已率先取消。未来,上海、天津、海南的新能源车市也可能会全面开放,不再出台“备案目录”。 

总体来说,国家和地方发布“目录”是致力于提高产品准入和技术要求,同时刺激消费者和企业的多重需求,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未来,随着国家禁售燃油车的推进和双积分管理办法的实施,新能源汽车即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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