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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公司东源蝉子顶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L-FDZB-2011-20

  开标时间:2011-05-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受委托,对国电电力东源蝉子顶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外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源蝉子顶风电场工程

  工程地址:蝉子顶风电场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境内,距东源县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4°50

  ′~114°56′之间,北纬23°56′~23°58′之间,风电场场址范围面积为12.4km2,场址海拔高程在700m~1090m

  之间,山顶植被为低矮灌木,高度在3.0m~5.0m之间。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东源蝉子顶风电场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四、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1.5MW,总容量为49.5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

  、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投标人不得直

  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

  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4亿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

  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

  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5.3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5.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

  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100台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

  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

  进行保证。

  5.4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亏损)等方面必须具有设

  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年生产能力大于200台。

  5.5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

  5.6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风机的认证证书、技术性能保证

  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

  机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设计认证证书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

  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 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

  5.9 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

  ),必须具有给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

  的制造企业的配套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

  重组状态。

  5.11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

  合同的行为。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

  违背第二章第9款的规定。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1年04月11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套(肆仟元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

  投标截止日期有推迟,招标人将提前五天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05月09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开标地点:北京,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联系人:李 婷

  手 机: 13641155908

  电 话: 010-59313558

  传 真: 010-59313558

  邮 箱: zbcgw1@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7号

  邮 编: 100168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负责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9313558。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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