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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疫情 | 天津市政府企业救助政策汇总

天津市
政策依据《支持中小企业控疫情稳增长16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2月6日
财政支持财政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型、微型企业,经认定,给予其2020年2月、3月和4月对经开区主要地方经济贡献的全额补贴。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快速扩大产能,在疫情期间增加的生产运营成本,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国有资产免租对已承租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国有厂房、办公楼宇的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免收1个月租金。对已承租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国有经营用房的旅游、住宿、餐饮、零售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3个月房租减半。鼓励其他经营用房的出租方对企业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减税降费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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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对于企业新招员工并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
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区内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返还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金融支持信贷政策——
担保政策——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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