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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2025年新能源车年产量超120万

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到2025年,上海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业产值35%以上。

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等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

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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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发展目标

统筹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统筹推广应用与设施配套,统筹生产发展与回收利用,统筹政府支持与企业投入,到2025年:

(一)产业规模国内领先。本地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

(二)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网联化与智能化核心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形成完整供应链。

(三)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加速实现。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万辆。

(四)网联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明显提升。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生产,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五)基础设施配套持续优化。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六)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加氢及充换电相关标准和监管体系基本成熟。智能汽车测试、示范应用、商业运营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五方面19项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强化整车技术创新,增加高端纯电动车型供给,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生态。支持新一代动力电池、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燃料电池系统、车用操作系统及车规级芯片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多种形式车用氢气储运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成本。

二是打造完整产业生态。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鼓励国内外技术领先、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沪投资建设整车制造、研发项目。支持上汽集团发展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自主品牌乘用车新能源车型销售占比超过30%,集团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超过20%,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综合实力国内领先。推动补强产业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支持国企改革,打造若干个销售规模达到百亿级的零部件“独角兽”企业。支持安亭、临港新片区、金桥合力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推动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汽车一体化发展,实现制度、标准、成果互认。

三是构建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支持政策,自2023年起对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等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在具备条件的郊区公交、重型载货、冷链运输、环卫、非道路移动车辆等领域应用,其中公交车示范应用总量不少于50辆。推进高度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显著降低自动驾驶测试综合成本,大幅增加测试道路里程,探索在高速公路等区域开展测试,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集装箱运输、出行服务、高架道路清扫、泊车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

四是落实新型基础设施配套保障。鼓励集中式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充分利用绿地、公共道路停车场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电设施。鼓励商场物业等减免充电车辆停车费,通过对占用充电车位的燃油车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缓解“油车占位”矛盾。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力争新建或改建1万根。完善换电设施报建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换电运营给予补贴。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社区充电模式。出台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建设审批管理办法。

五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机制,落实厂商主体责任。提出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车用氢气储运等领域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北斗导航在巡游出租车计量计价领域应用。探索自动驾驶法规豁免申请机制,对测试及商业化应用过程中触及到的现行法规关键约束,研究一揽子解决方案。支持无安全员测试等创新举措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

三大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专班,各有关部门、区政府按照《实施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推动多项政策聚焦。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和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支持加氢站、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重大功能性平台项目纳入“新基建”示范。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企业,在临港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出台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燃料电池汽车运行、关键零部件应用、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等给予补贴。

三是落实人才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落户、人才奖励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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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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