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30年,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0万台
近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
明确到2030年,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0万台,车桩比处于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实现京津冀主要城市交通圈充电网络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城市各类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桩镇镇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充电桩全覆盖,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开放,充电设备快慢结合,充电服务安全便捷,充电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该方案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水平几方面,具体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
1.打造京津冀互联互通充电服务网络。
2.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
3.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
4.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5.完善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条件。
6.加大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7.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8.推动多元化社会资本建设运营。
9.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10.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11.加强行业安全管理。
12.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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