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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传统能源汽车节能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装备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原文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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