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文要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市级管理平台
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所有在西安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西安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关于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新能源汽车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已建设完成。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21号)文件精神,所有在我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我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联系方式: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汪沛 029-65694733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处
黄业正 029-86786639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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