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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进口乘用车企应及时报送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车积分数据

6月19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平行进口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工作,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应及时报送其所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

关于做好平行进口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装函[2018]184号

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工作,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应及时报送其所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并用于境内销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乘用车,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气体燃料的传统能源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乘用车。

二、报送要求

(一)从2018年1月1日起进口的乘用车产品,凡属于报送范围内的,应当按要求报送。

(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作为核算主体,报送其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

(三)须按照一车一条数据的原则进行报送。

(四)进口乘用车在车辆进口核销(即签发随车检验单)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上报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

(五)报送数据内容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乘用车数据表(附件1)。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材料,获取上传账号:

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相关人员从事数据报送相关工作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产品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者进口许可证明复印件。

(二)下载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管理系统客户端填报软件(http://202.106.120.126:52805/package_file/free_file/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管理系统.zip),进行本地安装并使用上传账号登录。

(三)企业应用填报软件及时报送新进口的乘用车产品的燃料消耗量数据。

(四)数据报送成功后,获得反馈信息。反馈信息由企业保存备查。

四、数据补报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需在车辆进口核销(即签发随车检验单)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上报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的随车检验单的签发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乘用车数据需进行补报,补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二)请各企业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数据补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逾期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说明材料,申请数据修订。

特此通知。 

附件: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乘用车数据表.doc

2.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乘用车数据表

序号

参数名称

数据

备注

1.车辆基本信息

1

乘用车生产企业



2

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


仅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填写

3

备案号


采用车辆识别代号(VIN)

4

车辆制造日期/进口核销日期



5

产品型号



6

通用名称



7

海关商品编码


仅进口乘用车填写

8

车辆类型



9

越野车(G类)



10

燃料种类


选填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双燃料、气体燃料、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或者其他

11

座椅排数



12

整备质量kg



13

总质量kg



14

最高车速(km/h)



15

额定载客(人)



16

轮胎规格



17

前轮距/后轮距mm



18

轴距mm



19

驱动型式



20

其他信息


可填多项,非必填项

2.1 传统能源乘用车填写

21

发动机型号



22

发动机气缸数目



23

发动机排量(mL)



24

发动机功率(kW)



25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kW)


非必填项

26

变速器型式



27

变速器档位数



28

燃料消耗量(市区,L/100km)



29

燃料消耗量(市郊,L/100km)



30

燃料消耗量(综合,L/100km)



31

CO2排放量(综合,g/km)



2.2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填写

32

混合动力结构型式


串联/并联/混联/其他

33

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



34

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种类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其他

35

储能装置总储电量(kW·h)



36

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37

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工况法,km)


有纯电动模式的车辆填写

38

纯电动模式下1km最高车速(km/h)


有纯电动模式的车辆填写

39

储能装置总成标称电压(V)



40

驱动电机类型



41

混合动力汽车电功率比(%)



42

驱动电机峰值转矩(N·m)



43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44

燃料消耗量(市区,L/100km)


填写修正后(电能平衡值为0)的燃料消耗量

45

燃料消耗量(市郊,L/100km)


填写修正后(电能平衡值为0)的燃料消耗量

46

燃料消耗量(综合,L/100km)


填写修正后(电能平衡值为0)的燃料消耗量

47

CO2排放量(综合,g/km)


填写修正后(电能平衡值为0)的CO2排放量

48

发动机型号



49

发动机气缸数目



50

发动机排量(mL)



51

发动机功率(kW)



52

发动机净功率(kW)


非必填项

53

变速器型式



54

变速器档位数



2.3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填写

55

混合动力结构型式


串联/并联/混联/其他

56

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



57

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种类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其他

58

储能装置总储电量(kW·h)



59

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60

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工况法,km)



61

纯电动模式下1km最高车速(km/h)



62

储能装置总成标称电压(V)



63

驱动电机类型



64

混合动力汽车电功率比(%)



65

驱动电机峰值转矩(N·m)



66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67

条件A试验电能消耗量(kW·h/100km)



68

条件B试验燃料消耗量(L/100km)



69

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kW·h/100km)


填写加权平均值

70

燃料消耗量(综合,L/100km)


填写加权平均值

71

CO2排放量(综合,g/km)


填写加权平均值

72

发动机型号



73

发动机气缸数目



74

发动机排量(mL)



75

发动机功率(kW)



76

发动机净功率(kW)


非必填项

77

变速器型式



78

变速器档位数



2.4纯电动乘用车填写

79

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种类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其他

80

储能装置总储电量(kW·h)



81

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82

30分钟最高车速(km/h)



83

储能装置总成质量与整备质量的比值(%)



84

储能装置总成标称电压(V)



85

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km)



86

驱动电机类型



87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88

驱动电机峰值转矩(N·m)



89

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kW·h/100km)



2.5燃料电池乘用车填写

90

燃料电池燃料种类



91

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种类


金属氢化物镍电池/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其他

92

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kW)



93

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kW/L)



94

电电混合技术条件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W·h/kg)



95

燃料消耗量(综合,kg/100km)


非必填项

96

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km)



97

30分钟最高车速(km/h)



98

驱动电机类型



99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100

驱动电机峰值转矩(N·m)



101

燃料电池汽车气瓶型号



102

燃料电池汽车气瓶公称工作压力(MPa



103

燃料电池汽车气瓶公称水容积(L



3. 检测试验情况

104

检测机构名称



105

报告编号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全称)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册商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注:“企业基本情况表”在获取上传账号时提交,如“企业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及时提交更新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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