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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调整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纯电动汽车最高每千瓦时1.68元

7月9日,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 充、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分别每千瓦时1.46元、每公里2.00元、每千瓦时1.68元。 

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最高收费不作调整,仍为每公里0.68元。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根据2018年二季度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工〔2014〕87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纯电动客车(12m)充、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上调每千瓦时0.12元、每公里0.16元、每千瓦时0.12元。调整后的纯电动客车(12m) 充、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分别每千瓦时1.46元、每公里2.00元、每千瓦时1.68元。 

二、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服务最高收费不作调整,仍为每公里0.68元。 

三、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2018年7月4日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陈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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