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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要求 AEB 系统能在 100 公里 / 时的时速下刹停,遭众车企反对

6月27日消息,近日,美国汽车行业主要游说团体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和国会议员发出请求,要求“重新考虑”其最近出台的自动紧急制动(AEB)规则。该团体称,目前的技术难以达到政府制定的高标准要求。

代表大多数主要汽车制造商的汽车创新联盟在致 NHTSA 和国会议员的信中指出,今年早些时候敲定的这些规则“以现有技术几乎不可能实现”。该联盟表示,汽车行业的建议在规则制定过程中被拒绝,并要求监管机构重新考虑若干关键方面,以便在 2029 年的目标日期之前更容易实现这一目标。

据此前报道,去年四月,美国交通部最终确定了这项规定,要求所有汽车制造商在 2029 年前在其生产的轿车、SUV 和皮卡中配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根据该规定,该规定要求车载 AEB 功能能让所有汽车在 100km/h的时速下刹停,以避免发生碰撞;当即将高速追尾时,AEB 必须在 145km/h的时速内自动启动;当检测到行人时,AEB 必须在 72km/h的时速内自动启动。车辆还必须能够在白天和黑夜都能检测到行人。

美国汽车协会(AAA)多年来一直在测试 AEB 系统,发现这些制动技术在多种常见情况下完全无法达到宣传效果。T 型碰撞和左转碰撞占致命事故的约 40%,但 AEB 几乎无法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同样,许多 AEB 系统在防止车辆碾压儿童方面表现不佳,在夜间几乎毫无用处。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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