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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更新比例将逐步提高

近日,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采购比例、严格配备标准、优化使用环境等多项要求。

通知中明确,对于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如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若新能源汽车能满足需求,也应优先配备。各部门、单位需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采购的统筹管理,并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时,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根据《“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达到目标要求,并逐步提高。

此外,通知强调要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通过社会化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情况,应优先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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