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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解除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

猛狮科技今日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解除今年2月份与广州鑫汇签署的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

公告称,公司于6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的通知,经各方友好协商,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于6日与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

今年2月27日猛狮科技曾公告,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于2月26日与广州鑫汇签署了《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沪美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的投票权委托广州鑫汇行使,投票权委托的起止期限及各方最终合作方案,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公司当时表示,如本次委托投票权事宜签署正式协议并实施,广州鑫汇将持有上市公司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的投票权,并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张劲。

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不足半年,猛狮科技就发布了解除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的公告。根据《解除协议》,各方不再享有《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各方也无需向其他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猛狮科技披露,本次解除委托投票权是因目前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沪美公司终止委托投票权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猛狮科技7月28日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1850万股公司股票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沪美公司持有猛狮科技1.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累计被司法冻结1.3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公司7月27日公告,沪美公司一致行动人陈乐伍持有的4227.09万股公司股票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为36个月;陈乐伍持有公司股份4227.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其100%持股已被司法轮候冻结8次。

业内人士认为,“外部环境”可能还包括公司股价及业绩下滑。查看猛狮科技股价走势,自2月28日复牌至8月6日,公司股价跌幅高达53%。同时,公司的业绩也呈下滑态势,公司一季度虽然盈利2113.16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4.69万元,同比下降393.97%;公司预计上半年业绩亏损约2.7亿元至2.94亿元。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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