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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下修亏损额引关注 10亿补偿款如何认定成关键

坚瑞沃能(300116)2月27日晚间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减少59.56%,同期净利润为-38.16亿元,与2017年相比增亏1.32亿元。

此前,坚瑞沃能曾预计去年约亏损50亿元~54.5亿元,与上述业绩快报存在较大差距。这一情况立即引发交易所关注,深交所要求坚瑞沃能就业绩差异情况作出说明。

多重因素致亏损

针对业绩巨亏的原因,坚瑞沃能解释称,公司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子公司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大幅减少,当期营业收入主要系为缓解债务压力,折价处置、变现存货等资产形成,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空间缩减。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也是坚瑞沃能巨亏的重要原因,此外,利息费用增长;报告期内确认业绩承诺人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增加营业外收入;冲减子公司沃特玛及其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等因素均对坚瑞沃能业绩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坚瑞沃能1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公司预计去年净利润为-54.5亿元至-50亿元;不过,最新披露的业绩快报中净利润数据并不在这一范围内,与先前预计的净利润上限相比,亏损减少了23.68%。

坚瑞沃能称,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将业绩承诺人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10.12亿元计入2018年所致。

下修亏损额引关注

坚瑞沃能业绩快报中净利润数据与前期预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也引起深交所关注,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坚瑞沃能2018年半年报披露,李瑶2017年度对应的业绩补偿0.96亿元计入下一报告期即2018年度,坚瑞沃能2017年度与2018年度业绩补偿的会计处理方式存在明显差异。

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坚瑞沃能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坚瑞沃能详细说明公司将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10.12亿元计入2018年度的原因、依据、合理性。

针对会计处理方式明显差异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坚瑞沃能详细说明公司对李瑶2017年度及2018年度业绩补偿会计处理方式不一致的原因、依据、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坚瑞沃能详细说明公司未在业绩预告而在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中将上述10.12亿元业绩补偿计入2018年度的具体原因、对应依据及合理性,同时说明是否存在人为选择会计处理方式进而对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以及规避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

由此可见,10.12亿元的补偿款能否计入2018年度是坚瑞沃能业绩修正是否恰当的核心。

记者注意到,坚瑞沃能在2018年末先后两次收到大股东李瑶的申明书,作为业绩承诺人,李瑶已提前确认对赌标的公司沃特玛因2018年度严重亏损,实际已无法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额预计为补偿的上限52亿元,同意先期以10.12亿元作为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一部分,并以其对沃特玛的债权进行冲抵。

坚瑞沃能认为,10.12亿元补偿款事项已基本确定并可计量,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认为,李瑶将其对沃特玛的债权转让给公司并无法律障碍。据此,坚瑞沃能将该笔业绩补偿款计入2018年报告期。不过,该笔业绩补偿款没有经过会计师的确认,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推动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

此次更新的业绩快报数据在计入了李瑶以债权抵偿的业绩补偿款后,坚瑞沃能2018年末净资产为3.64亿元,如果上述业绩补偿款经会计师审计不能确认计入到2018年,坚瑞沃能的净资产将为负值。

根据创业板相关规定,如果坚瑞沃能出现“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交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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