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建议新能源汽车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推行消费地分配原则
盖世汽车获悉 日前,《国际税收》2026年第7期刊发的一项研究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国内市场渗透率突破50%,现行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已面临调整窗口。该研究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学者联合完成,建议将纯电动及插电混动车型全面纳入小汽车税目,实现与燃油车在消费税层面的税负统一。
图片来源:国际税收
研究分析认为,当前财税体制具有较强的生产导向特征,地方政府从引进整车制造项目中获得的税收与产值回报显著,而消费环节带来的财政收入相对有限。这一制度安排客观上促使地方在产能扩张上展开竞争,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和同质化产能过剩。
为此,研究提出将新增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税收入全额划归地方,以增强地方财政的自主保障能力,并在分配机制上放弃传统的生产地原则,改为按消费地原则进行归属,即税款归属至车辆最终注册及使用所在地。
根据研究测算,若以2024年数据为参照并按5%税率征收,当年可形成约1173亿元的税收规模。此举被认为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并将地方竞争焦点从单纯扩大生产转向改善消费环境与公共服务配套。
在实施路径上,研究提出两种备选方案:其一,维持生产环节征税,由财政建立跨区域清算机制,在产销地间分配收入;其二,将征收环节后移至零售端,实现消费地直接征收入库。研究同时提示,改革需关注税负转嫁对短期消费的冲击,并依托全国统一数据平台完善税源归属核验机制,以防地方竞争从“抢产能”转向“抢销量”等新的行为异化。
此外,文章还建议同步优化保有环节税费制度,探索按行驶里程或用电量计费等方式,以更合理地分担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服务成本。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盖世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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