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外资比例不应过半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表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不超过50%。
这是国家首次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合资股比做明确规定,这一规定有可能对在华跨国公司零部件的整个产业布局产生深远影响。一位跨国零部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使大批在华外资企业调整股比,波及面广大。因为很多关键零部件的在华生产工厂,并不是按照”不超过50%”的股比来投建的。
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修订)相比,该征求意见稿在鼓励类当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2007版目录中被列入鼓励类的”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没有再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鼓励类当中。
( 编辑/辛迪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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