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中心:车企需在3月27日前完成第17批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申报
3月14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工作的通知指出,企业资质申报材料递交方式不变,需在3月21日前完成递交。
2018年1月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2018年1月1日前仅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使用原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企业需在3月27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关于申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企业材料申报
企业资质申报材料递交方式不变,请于2018年3月21日前完成递交;
二、车型申报
1.车型申报网址为:http://202.106.120.128: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2.2018年1月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请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2018年1月1日前仅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企业,请使用原账户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车型申报;
3.请于2018年3月27日前完成车型申报工作。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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