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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采用磷酸铁锂作正极的锂离子电池具有循环寿命长、安全性好、环境污染风险小、价格便宜、原料来源广泛等优点,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最理想的电动车用动力电池。由于磷酸铁锂涉及巨大的、潜在的商业利益,甚至关系到电动车产业的生存,从而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多个企业之间的专利权之争。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中国是世界上三大锂离子电池生产国之一,鉴于中国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地位和巨大的潜在市场,中国也自然成了国外设置技术贸易壁垒、进行专利布局的主要国家。2003年3月,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等专利权利人的磷酸铁锂专利以申请号为PCT/CA2001/001349的国际申请为基础进入中国,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名称为”控制尺寸的涂敷碳的氧化还原材料的合成方法”,并于2008年9月获得授权 (授权公告号CN 100421289C)。专利共125项权利要求,覆盖了包括磷酸铁锂等多种正极材料及其主要制造技术,是一个典型的”超级圈地型专利”。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节能减排和替代石油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国策。如不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该磷酸铁锂专利将对我国电动汽车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构成重大影响,我国DVD行业的悲剧有可能在电动车领域重演。

  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国新能源汽车和电池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应部分骨干企业的强烈要求,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决定接受企业委托,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CN 100421289C 专利无效请求;并确定了”企业为主、协会牵头、选好律师、专家配合”的工作思路,最终选择了国内著名的北京同立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专利无效请求”的法律代理方,负责该专利无效诉讼案的法律援助;为了从专业技术层面上挖掘专利无效的理由,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从行业专家委员会中选派了精干的专家团队配合律师的寻证和取证工作;2010年8月开始,正式拉开了由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作为专利无效请求人与加拿大魁北克水电等公司”磷酸铁锂专利无效诉讼”的序幕。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河南环宇集团董事长————李中东

  工作组通过查阅大量国内外专业书籍、检索和调阅国内外公布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英法文资料翻译、境外证据搜集与公证、讨论与分析等繁重而辛苦的工作,形成了无效方案。经过从技术、法律方面对该专利文件所存在问题和缺陷的挖掘,最终形成了”专利不具有新颖性”、”专利技术缺乏创造性”、”专利文件修改超范围”、”专利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等7大方面的无效理由,认定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多个条款的规定。经过工作组几个月的艰苦劳动,终于在2010年11月底完成了无效请求文件的撰写和提交工作。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中科院物理研究所清洁能源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学杰

  但诉讼工作并非一帆风顺,专利拥有方采用专利有偿许可的方法,拉拢我方部分企业脱离诉讼团队,分化瓦解我方诉讼阵营。国内少数前期参与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开始持观望态度,有的离队而去,甚至有个别行业特大企业、中央直属企业,也转而与专利拥有方接洽。在这种形势突变的情况下,工作小组不仅没有丧失信心,而且通过紧急磋商、进一步统一思想,更坚定了”一打到底”、”必须打赢”的信心。

  答辩期内,对方迫于一些无法抗辩的事实,调整了应诉策略,庭审前主动放弃了14项权利要求。

  2011年3月23日,专利无效案开庭审理,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派出了资深审查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认真听证审理。虽然对方派出了强大的国内外律师团队,由于我方准备充分,所有辩论均在预案之中,强有力的证据,迫使对方当庭又放弃了部分权利要求。长达2天的庭审凝聚了我方律师、专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以专利全部无效首战告捷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主任————王金良

  2010年5月底,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加拿大魁北克水电等公司名称为”控制尺寸的涂敷碳的氧化还原材料的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对修改后的111项权利要求宣告全部无效。专利无效的理由:一是授权文本的修改,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二是授权文本的权利要求方案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件的初战告捷,还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等专利拥有方不甘心就此失去这颗”专利摇钱树”,他们不服中国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决定,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一中院于2012年1月正式立案。为备战二审,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于2012年3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轮第一次联合应诉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仍由北京同立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二审的法律代理方,原有的团队保持不变。为了打有把握之仗,会议也要求工作组对专利的研究更深入一些,准备更充分一些,评价更严谨一些,为维护民族工业和企业合法权益,争取全面、彻底胜利!基于专家、律师团队所掌握的证据,会议也基本达成共识,待该专利无效在国内尘埃落定后,不排除”走出去”的可能,清理该专利在国外的障碍。

  磷酸铁锂专利无效案工作小组

  2012-03-29

  ( 编辑/董海荣 )

来源:中国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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