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以24.8亿元规模资金支持8个具体方向的以旧换新消费。图片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截图其中,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方面,《方案》表示在《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