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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政策落地,两部委发布“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6月12日,电动知家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有关要求,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从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汽车产能监测预警、规范汽车产业监督管理四方面阐述汽车投资管理的意见。

       意见中对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重磅政策莫过于对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政策的放开,意见明确指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新建中外合资轿车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中外合资企业数目的规定仅适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建中外合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同时,意见再次强调,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企业投资项目。

    总结意见包括以下四点主要内容,一是禁止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现有汽车企业扩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二是规范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条件,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攻关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汽车产能监测、分析和预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资;五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汽车投资项目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电动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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