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衰减要被纳入三包了吗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送审稿)》涉及到的主要配套文件,开始向汽车厂商们征求意见。

现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它对汽车产品的“三包”作出了详细规定,因而又被称作“汽车三包规定”。该规定从法律法规的高度明确了车企生产、销售汽车产品在质量方面应尽的义务,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汽车行业的发展。

由于汽车三包规定实施的时候,我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正在形成过程中,新能源汽车还没有进入私家车领域,因此并没有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等核心部件纳入进去。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产品技术的发展,使新能源汽车三电核心部件纳入三包成了迫切需求,否则不足以体现法规的完整性与权威性,也不利于解决消费者与车企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时的解决。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添加了与新能源汽车有关的几点内容。

1.明确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重要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使新能源汽车质保期限与燃油车相统一。

2.车企必须添加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

3.将动力电池与电机故障确定为新能源车主退换货的理由,进一步提高对车企质量的约束。

4.增加动力电池燃烧故障作为新能源车主退换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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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不仅明确了动力电池的三包期限,而且还要求车企明确电池衰减限值和测试方法,并将电池故障和燃烧事故列入消费者退换货的理由,无疑能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核心部件产品质量的约束力,可有效减少扯皮现象发生,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电动汽车知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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